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通知明確,在前期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政策實施范圍。
通知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朝陽區等101個市(市轄區)實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包括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以及舊城改造項目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鼓勵各政策實施城市將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納入實施范圍。
各政策實施城市要運用政府采購政策積極推廣應用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建設綠色建筑,形成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的長效機制,引領建材和建筑產業高質量發展,著力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打造宜居、綠色、低碳城市。
同時,要在納入政策實施范圍項目的可研編制、設計與審查、政府采購、施工、檢測、驗收、第三方機構(預)評價全流程的相關活動中,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鼓勵通過驗收的項目申報綠色建筑標識,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的示范作用。
要探索實施對通用類綠色建材的批量集中采購,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或部門集中采購機構定期歸集采購人的綠色建材采購計劃,開展集中帶量采購。
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工程項目,要提高工程價款結算比例,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價款的80%。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發承包雙方通過合同約定,將施工過程按時間或進度節點劃分施工周期,對周期內已完成且無爭議的工程項目進行價款計算、確認和支付。經雙方確認的過程結算文件作為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竣工后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核。(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5.01.13 邊際)
來源:中國建設報